来源:中国山东网
2021-04-13 16:54:04
原标题:游子喜乡远 他乡胜故乡——山东省让城市民族工作有“温度”
来源:中国山东网
游子喜乡远 他乡胜故乡
——山东省让城市民族工作有“温度”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曹金萍
新疆女工希怕古丽·阿卜杜许库尔与枣庄小伙张健的婚礼简朴而不失隆重,辖区派出所赵士存所长亲自送上喜匾,为爱情见证,也为民族团结见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流动的活跃期,民族工作对象从民族地区向中东部地区扩展、从农牧区向城市扩展、从聚居区的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向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扩展日益加剧。近年来,山东省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区位优势,吸引了大量来自西北、西南和东北等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鲁经商、务工和学习。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统战民族工作等部门坚持以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创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确保少数民族群众“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在全省民族工作重点社区推广网格化管理工作经验,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站或服务窗口,提供就业、落户、教育、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不断满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活习惯和合理诉求,让各族群众在齐鲁大地上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
“连心”工程,让少数民族进得来
枣庄市少数民族群众“四位一体”服务工作法,青岛莱西市少数民族集中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莱西模式”,济南市 “温居工程”社区服务,威海市“一碗拉面温暖一座城”……齐鲁儿女以温暖的情怀迎接四方兄弟。
为响应中央号召,山东省不断加强跨省联动,自2015年始,以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牵头单位,联合有关部门多次赴青海、甘肃、新疆、宁夏、四川、云南、吉林、西藏等8省区开展对接工作,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协议书》,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机制。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分两批在7个市开展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搭建了先行先试平台。青岛、烟台、济南市历下区先后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安心”工程,让少数民族留得住
“接纳”不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责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城,要方便顺畅,要愉快安心,合法权益和特殊需求保障尤为重要。2020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正式实施,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
近年来,山东省先后制定下发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等相关文件,形成了体系健全、涵盖广泛的民族政策保障体系。2019年1月山东省民族事务管理平台开始运行,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随时掌握全省民族经济、民族成份变更、民族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相关工作,更好的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提供服务,走在了全国前列。
“交心”工程,让少数民族融得进
山东省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积极创造“融入”条件、提供“融入”环境、解决“融入”难题、提升“融入”的服务管理水平。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连续20年在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各民族共同生活、学习、工作场所,组织开展“邻居节”“结对子”“心连心”等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让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到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之中,增进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的归属感,增强“我是社区主人”的责任感和自豪感。烟台市专门印发了市委统战部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谈心交流实施方案,定期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加强沟通,听取意见建议;日照市在国有企业积极探索“三结合”工作模式,将加强员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与铸牢员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结合;潍坊市市县两级一年来举办文艺晚会、书画展、摄影展、清真拉面表演赛等各类活动400余场次,参与群众近9万人次,使各民族群众不仅身在城市,更能心在城市,在城市大家庭里相邻相伴、相亲相近,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
“暖心”工程,让少数民族过得好
7次进藏,10余年勤耕民族教育沃土,被西藏孩子颁发“亲妈奖”的西藏中学教师王炜;舍小家顾大家,一心为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服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基层所长赵士存;扎根齐鲁,为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群众悉心服务、奔走呼吁的青岛市维吾尔族干部札蒂·赫尔利……心与心的贴近传递着爱与牵挂。
山东省始终把城市民族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社区,按照“主体在区县、延伸到街道、落实在社区”和“打造示范社区、发挥引领作用”的工作定位,建立完善了县、乡、社区三级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推行社区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百姓居住生活、工作学习、吃穿娱乐、婚丧嫁娶等日常环节下真功。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大力开展服务有窗口、咨询有专线、联络有专人、政策有宣讲、诉求有渠道、子女有教育、就业有指导、特需有保障、法律有援助、纠纷有调解的“十有”示范社区建设和完善党建引领、机制制度、宣传教育、服务水平、共建共享、依法治理六项工作标准的“和融社区”工程。省级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1060余万元,建设了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建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和服务窗口200多个,少数民族群众均等化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民族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服务管理大格局。
今岁韶光好,乘风破浪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山东省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推进以“花开齐鲁石榴红”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6+N”模式;实施好将100所中小学、100个社区打造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的创建示范窗口“双百工程”;探索打造“红石榴驿站”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品牌……进一步确保城市民族工作体系健全、管理到位、服务到家。让外省少数民族群众在山东能够长期定居,甚至举家迁居,成为我们的“新市民”。这是城市的气度,也是城市的温度,是各族群众共创时代强省、实现伟大梦想的山东答卷!(本文作者: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曹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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