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11-09 22:59:11
11月8日,山东省政府网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实施细则发布的目标任务,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7个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至4%,其中,济南市同比下降2%、淄博市同比下降2.5%、济宁市同比下降2.5%、德州市同比下降1.5%、聊城市同比下降3%、滨州市同比下降2%、菏泽市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下降,其中,济南市和滨州市持续改善,其余5市同比减少1天。
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调整产业结构依然是攻坚的重点。
实施细则中提到,山东要按照国家部署,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18年12月底前,各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同时,加大钢铁、焦化、火电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2018年,全省钢铁产能压减退出355万吨,其中,淄博市70万吨,临沂市285万吨。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国家下达燃煤小火电机组淘汰任务,其中,淄博市淘汰9台26.7万千瓦、济宁市淘汰2台15万千瓦、聊城市淘汰1台4万千瓦。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在工业污染上,推动超低排放改造,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
继续推动清洁取暖 保证气源电源落实
在能源结构调整上,继续推动清洁能源取暖,不过,今年的实施细则更加强调突出要保证民生。7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2020年采暖季前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制定三年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
今年根据各市散煤治理任务需求,合理分配下达天然气气量,优先向7个传输通道城市倾斜,优先推进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大的地区散煤治理。各市在优先保障2017年已经开工的居民“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
对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方式,要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按照国家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至少完成散煤替代45万户,其中,济南市完成3.3万户、淄博市完成10.2万户、济宁市完成8.73万户、德州市完成5万户、聊城市完成9.6万户、滨州市完成1.2万户、菏泽市完成7万户,其他城市按照我省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同时,实施三大专项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 时间可适当缩短或延长
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市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预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要求,省级预报中心基本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统一区域应急预警标准,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各市应急预案。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VOCs减排比例不低于10%、15%和20%。
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响应的工艺环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并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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