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5-21 15:09:05
原标题:打击取缔“地条钢”, 德州建立举报响应机制
为贯彻落实《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德政办字[2017]109号)要求,坚决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德州市现建立打击取缔“地条钢”举报响应机制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告。
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地条钢”新增企业、已取缔的“地条钢”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以铸造和其他名义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举报受理部门为德州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534-2687097
举报处理流程为:
1日内响应行动:接到疑似“地条钢”举报信息后或接到上级受理部门转办举报信息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汇报,并填报《疑似“地条钢”举报信息记录表》,设立“地条钢”举报信息核查台帐。迅速将举报信息反馈至所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责成县(市、区)立即成立核查工作组进行核实。同时,成立市级联合工作组到相关县(市、区)进行现场核查和督导。
3日内甄别核实:(市、区)核查工作组在3日内对被举报企业就举报的内容进行核实,甄别,一经查实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断水断电,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核实意见。
7日内处置答复:7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对违法违规企业按照省政府“五个彻底”要求进行拆除清理。市领导小组提出问责意见,同时要求相关县(市、区)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属本市接收举报的,向举报人反馈有关处置意见。
10日内上报:属上级转办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10个工作日内将处置情况上报省钢铁去产能办公室。
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条钢”举报信息核查工作,切实加强沟通与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响应行动、甄别核实、处置答复,要做到举报信息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五个彻底”(彻底拆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彻底厂房内清理原材料)要求拆除“地条钢”生产设备,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同时,留存影像,并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拆除结果。举报人须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举报人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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