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日报
2018-01-03 10:59:01
网上买猴转账三千被拉黑
济南市民苏先生想要送孩子一个“特殊的礼物”。因为孩子喜欢猴子,2017年12月31日,苏先生通过微信添加了网名“A宠物猴哥”为好友。
资料图片
“他说卖的是袖珍石猴,1500元一只,是合格合法的,还能提供饲养证书。”苏先生说,卖家称现在购买有优惠活动,可以为买家提供猴子的衣服、尿不湿、铁笼等。
苏先生向其转账了1500元,卖家允诺当日下午便可空运,最晚次日一早到济。
苏先生说,此后卖家以空运要垫付运输费和保险费为由,又让其交纳了1580元。然而,次日一早并没有收到猴子,焦急的苏先生询问对方无果,反被拉黑。
卖家称附赠“饲养许可证”
1月2日下午,根据苏先生提供的微信账号,生活日报记者以买家身份添加其好友。记者发现,“猴贩”朋友圈里晒的都是猴子的视频与交易记录,一张图片显示猴子的价格为1500元一只。
当记者询问买卖猴子是否违法时,对方表示自己售卖的是袖珍猴,“不查,合法的”。
其朋友圈中也表示“购买我们家猴宝宝,附赠饲养许可证,一猴一证,不用担心公安机关会查,我们是合法销售”。
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货到付款时,对方表示了拒绝。
随后,记者询问苏先生的情况,表明身份后被拉黑。
“这就是一个骗局。”苏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去派出所报警,得知个人名义买卖任何品种的猴子都属于违法行为。
业内人士称买卖猴子违法
记者检索发现,类似的网购宠物猴骗局比比皆是,当买家付款后,卖家便“销声匿迹”,不少网友发帖控诉自己的受骗经历。
据了解,网上卖的“袖珍猴”实际上属于猕猴的一种,而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没有相关许可的情况下,买卖猴子和饲养猴子都属于违法行为。
2日下午,生活日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省林业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显示,无论“石猴”是何种猴类,是否为野生,其原产地是否在中国,其地位都等同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饲养猴类需要取得省林业部门的驯养繁殖许可证,而运输则需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工作人员说,“像网购随意采用空运、快递等形式直接运输,本身就不合法合规。”
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驯养繁殖许可证,相关部门有非常严格的要求,“首先要看来源,再看有没有固定场所和必须设施,还要求有资金、人员技术等。所以一般家庭不具备猴类饲养条件,网络卖家也不可能通过合法渠道获得《驯养繁殖许可证》。”
工作人员表示,私自贩卖、交易猴类不但违法,如保护级别较高、数量较多,还触犯了刑法。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