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7-12-05 08:52:12
胶东在线12月5日讯(通讯员 柯瑄)3日,记者从烟台市科技局获悉,山东省首次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进行资金补助,我市烟台上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烟台中科网络技术研究所榜上有名,获得奖补机构数量和资金均居全省前列。烟台两家机构2016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达到3087.81万元和2465万元,分别获得补助资金46万元和37万元。
2016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印发《山东省支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以各种形式建立或引进各类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对促成不低于5项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服务机构,省级财政按照合同成交额的1.5%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的服务机构,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20万元经费补助,对定期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省级财政给予每家30万元经费补助。受托承担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进入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范围的服务机构,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600万元的奖励,根据国家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级财政给予每家50万元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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