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7-10-26 14:09:10
原标题:医保缴费上涨报销比例有变?枣庄人有不明白的进
日前,枣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与2017年不同的是,缴费标准有所提高,明年个人缴费标准上调为每人每年180元。而对于报销比例,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医保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由于尚未接到重新调整信息,所以报销比例还是和往年一样。
住院报销有起付标准低于标准不予报销
据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缴费标准提高,是由于医保每年承担报销越来越高,为此,收费标准开始全国性的上涨。按照现今的报销比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待遇,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居民个人选择1家乡镇卫生院、1家村卫生室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按80%比例支付。门诊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超支不补,结余不结转。
住院方面,在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30万元,合计45万元。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的,有最低报销标准,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200、300、500元。而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每次住院均扣除住院起付线;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也就是说,居民如果在相应条件下产生住院费用,报销标准是从200、300、500起赔的,如低于这三个标准的花费,则不予报销。
同时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也了解到,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分别按85%、70%、55%的比例报销。对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5%。对中断缴费2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按首次参保计算。
慢性病最低可报300元大病保险最低可报1.2万
而对于患有慢性疾病的参保居民,枣庄市也制定了门诊慢性病政策。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对患有高血压病Ⅱ期及以上、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Ⅳ级)、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等11种一类慢性疾病的病种来说,支付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对患有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红斑狼疮二类病种来说,支付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元。对于患有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脑性瘫痪等10种三类的病种支付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
和居民住院报销一样,作为担负提高居民家庭承担风险压力的保障,大病保险报销也有起付标准,为1.2万元,也就是说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给予60%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韩微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