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7-10-23 17:32:10
胶东在线10月23日讯(记者 嘉伟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仲达)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队根据上级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相关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近期,特勤队针对烟台市城区以及公路辖区酒驾、超载等相关违法行为采取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0月17日特勤队在福山区302省道开展的夜查活动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FAF7**的重型自卸货车存在严重改型行为,遂将其进行拦截查处。经查,该自卸货车驾驶员董某虽然按照要求加装了自翻蓬,但为了“多拉快跑”,在夜间行驶时常常自行在车厢上加装护板,这样会比同样的车辆多装载10吨左右货物,构成车辆超载。特勤队当即联系福山辖区中队,对该车驾驶员董某进行了相关处罚。当晚的夜查活动,特勤队共查处4起超载违法行为,其中1起涉及车辆改型,全部移交福山辖区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10月18日21左右,特勤队民警在莱山区山海南路查处一辆车号牌为鲁F092**的轻型普通货车超载违法行为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姜某总是躲避询问,且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凑近后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便当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6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随即,特勤队民警将该驾驶人姜某带至交警四大队准备进一步核实该驾驶员信息,核查后发现该驾驶人在2014年10月12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一大队处罚过,涉嫌二次酒驾,且该驾驶员准驾车型为C4,系驾与准驾车型不符。姜某因其二次酒驾行为,将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千元罚款的处罚。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特勤队将其移交交警四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在当日查处活动中,特勤队在莱山区观海路还查处3起重型自卸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在澳柯玛大街查处2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全部移交交警四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支队特勤队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辖区内各类重点违法行为,创造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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