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7-06-28 13:26:06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诚尚东小区“更换摄像头事件”成为业委会与物业之间,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招标流程的规范化、广告收益公示等一系列敏感问题的集结点。2017年1月,本报已就此事刊发过报道进行关注。半年后,物业方发布《本小区监控改造情况通报》,随之业委会通过小区公众号发布的《关于嘉诚尚东小区监控设备更换的再再再次声明》,让一直未能解决的摄像头问题风波再起。
事件追溯:摄像头更换是否动用维修金起争议
嘉诚尚东小区建成已有十余年,小区内监控设施较为老旧,摄像头像素低,无夜视功能,且很多都已无法正常使用。近几年,小区内发生过多起划车和失窃事件,业主和辖区派出所都曾找过管理公司嘉信物业,希望可以更换小区内摄像头。
2016年12月30日,嘉诚尚东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小区监控设备更换的声明》。
物业公司负责人高经理则表示,自2016年7月份起,物业方面就启动了更换及添置小区内摄像头的程序。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后通过审计公司初步审计,共需费用48.2万元。
随后,物业向市房管中心提交了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更换摄像头的申请,接下来的步骤就是房管中心报批立项。按照相关规定,此步骤需要小区业委会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然而,业委会在看了相关文件之后却拒绝签字盖章。在2016年12月30日业委会张贴在门口和发布到业主微信群中的声明中写道:按照《物权法》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需通过合法公开程序启动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此时矛盾产生了:更换摄像头的钱到底能否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部分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要求公示小区公共收益,不足部分再动用维修资金。物业则发布公告,需要小区70%的业主签字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本就很少,已用于日常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最终双方僵持不下,此事只能搁浅,监控设施依旧是摆设。
风波再起:业委会质疑物业诸多做法的合理性
时隔半年,2017年6月26日,小区物业在各单元楼门口又张贴了“摄像头更换声明”,上面写着:“近期又有多位业主拨打‘12345’投诉小区监控设施老化,物业压力很大,因监控设施属公共设施,改造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同时,物业方表示“如签字比例达不到三分之二,物业也没办法。但为了小区安全,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支持,以便该项惠及广大业主的事情能够顺利完成。”
随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布了“再再再次声明”,质疑物业一系列做法的合理性。
首先,是物业存在招投标程序不合法、无业主代表或业委会人员参与招标、单方面确定更换监控设备公司、对监控更换总费用、监控探头数量、清晰度、使用保修年限等问题公示含糊不清等违法违规问题。
其次,业委会表示,自2016年3月起直至2017年6月,多次反复与物业沟通:使用自本小区交付以来公共广告位收益、公共净水机管理费、小区内商家宣传一次性收费等公共收益支付此次小区监控设备更换费用,不足部分再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充。
还有另外一个新的问题:自2017年5月1日起,该物业公司聘用合同已过期,未再行续约。所以业委会质疑自2017年5月1日后物业在小区内操作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事宜已属违法违规操作。
鉴于以上原因,嘉诚尚东业主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不受违法违规方侵犯。主动行使业主权利,建议业主们拒绝在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授权文件上签字。
问题依旧:摄像头更换资金还是不知从何而出
6月27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内看到,几乎各个单元楼门口都张贴了物业的《通报》,且摄像头已经锈迹斑斑,确有更换的必要。而物业提出的业主签字地点“北门保安室”的签字单上,仅有十余位业主签字确认。
随后,记者分别联系了业委会成员、物业以及德州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就双方争执的几方面问题进行了更为详尽的了解。现整理如下:
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小区公共收益去向不明,“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合理;另外,双方合同未续约,物业如此操作是否合理?业主需要一个说法。”
物业相关负责人:小区收益主要有三个方面,“电梯广告为大头,每年共计9000元,用于平时电梯维护,因为电梯早已过了两年保修期。废品收购人员管理费其实一直并不存在,起初是要收费的,但是与收废品的人没有协商好价格,也是为了方便业主,就让他们登记后直接进入小区了。公共净水机管理费每年1200块钱,远远不够小区道路、景观等维护费用,何来结余?”
至于为何不进行公示,物业方表示是因为并非所有住宅楼都有电梯,若公示后用于其他公共设施维修,会引起未使用电梯业主的不满。而对于之前业委会提出的更换摄像头招标明细的要求,则是因资料比业主想象中复杂很多,均是成册,无法张贴公示。若业主有疑问可到物业处进行查询。
市房管中心物业办工作人员:“70%业主签字方能动用维修资金的规定始终都要遵循,无论双方如何争执,这一点不能变。对于合同未续签的问题,则不应该纠结于一张合同,目前物业公司依旧在为小区服务,形成了‘事实合同’,更换监控设备也是为方便广大业主,物业做法无可厚非。”
另外,对于合同续签问题,物业方表示,自2006年起,嘉信物业已经和嘉诚尚东小区签订合同,每年续签一次。均是业委会拟定好相关条款,找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目前还未收到续签合同,只能暂时在该状态下进行服务。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