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7-06-23 11:39:06
6月20日下午,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在一次行动中查扣了一辆挤满18名学生的严重超员“黑校车”。22日,记者了解到,该车驾驶员田某某因驾驶严重超员机动车上路,构成危险驾驶罪。
20号下午4点左右,枣庄交巡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在行动中发现,一辆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有非法接送学生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刻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这辆银色的面包车内的后排座椅全部被拆除,改装为四排长木凳,挤满了18名学生,民警当即依法将该车辆查扣。经核查,该车核载8人,拉了18名学生超员100%以上。
据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新区大队民警蒋建民介绍,该车驾驶员田某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无校车标牌的车辆,根据《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田某罚款10000元的处罚。又因该车辆拖审、未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私自改变机动车构造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且该驾驶人驾驶严重超员机动车上路,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