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
2017-05-18 15:50:05
“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这本是影视剧中出现的台词,却在长清某路段真实上演。近日,长清法院对一起团伙抢劫案作出判决,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到11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3年一天凌晨,石某驾驶货车行驶到长清某路段。突然,一辆用迷彩布遮盖住车牌的越野车窜到了石某所驾驶的货车前面,强行逼迫石某停下了车辆。之后,房某、尹某、刘某等人走下越野车,站在了货车前面和驾驶室两侧,要求石某交出身上现金。因为害怕被打,石某被迫交出身上的现金400元。
在两个星期内,同样的抢劫行为在该路段发生了4次。而且,在后续的几次作案中,抢劫行为人的暴力程度不断升级,使用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威胁货车司机交出身上所带现金。最终,房某、尹某、刘某等7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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