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2017-02-23 09:10:02
21日,黄岛交警巡逻时查获一辆小货车,司机不仅驾驶报废车上路,还用来运输危险品。
22日,报废小货车被黄岛交警依法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员逄某因未经批准运载危险品被处罚款200元;驾驶报废车上路被罚款2000元,C1驾驶证被吊销。
21日16时30分许,黄岛公安分局交警一中队民警在大珠山中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福田小货车外观陈旧,司机走走停停,神情慌张,巡逻民警示意驾驶员逄某停车接受检查,发现车斗内装满了工业氧气瓶。
“26个装满氧气的钢瓶之间相互叠加,没有防震保护措施。”执勤民警介绍,氧气属于助燃危险品,若出现泄漏,碰到明火会加剧燃烧。而且,运输危险品必须办理相关证件。
经进一步检查,该货车年检到2013年,车辆已经注销,属于报废车辆。随后,民警联系了专用运输车辆卸货转运氧气瓶,然后将报废车收缴。
经了解,司机逄某受雇于一家气体公司,当天,因专门用来运输的车辆发生故障,而订购氧气的厂家着急要货,公司负责人便让逄某开着这辆闲置很久的报废货车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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