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来网
2019-05-07 13:20:05
据澎湃新闻报道,甘肃陇西县渭河初级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张凯,14岁。4月23日下午1点40分左右,张凯被同校五名学生围殴,之后送医抢救无效身亡。据警方出具的尸检鉴定意见书显示,其系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就目前所了解的案情来说,张凯被殴的起因仅仅因为一个耳机,很多人和张凯的父母一样想不通,一个耳机多大的事儿?好好说清楚不就得了,至于对同班同学下如此狠手,将其暴打致死?
然而,这就是当下一些学校霸凌者的现状。近些年来,我国校园欺凌呈现高发态势,青少年成熟期早已提前,接触网络也早,接受信息多元,“14岁以下犯事不打紧”成为一些孩子为所欲为的护身符。不良少年从欺凌同学、施暴他人中找到乐趣,从暴力和拳头中发泄精力得到满足,漠视法规与道德,为所欲为。
我国以往针对此类事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还是基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体系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并没有出台针对校园安全、校园霸凌事件的相关法律,欺凌者的未成年人身份,使得公安、司法机关难以介入到欺凌事件中。民众也认为这是小孩子间的嬉笑打闹而采取了漠视、隐忍的态度,致使校园欺凌屡禁不止。
我们看到,张凯被殴发生在校园门口,从霸凌者将其叫到一边围殴到其回到教室,老师们始终不知情,有同学目睹了过程,也没有告诉老师,可见同学间殴打并不算什么了不得的稀罕事。未成年人缺乏生命教育与法规意识,霸凌者下手不分轻重,围观者麻木漠然,被打者不知道如何防范应对,加之学校欺凌治理权能有限,教师、家长在欺凌防治中角色失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群体和规模不断地扩大。
校园欺凌频发暴露当下现行法治的短板。既有的法律规范对于校园欺凌中施暴者的矫正要么过于宽泛,缺乏操作性,要么处罚起点较高无从适用。例如《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才负刑事责任,由监护人看管教育,这样即便未成年人犯下杀人害命大罪,也只能一放了之。另一方面,全国工读学校等规范机构的大范围减少、且进入工读学校要征得监护人同意,这就使得暴力倾向严重,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处于法治盲区。
校园欺凌频发也凸显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误区。一些家长一切以孩子为中心,疏于管教,没原则的宽纵和溺爱孩子,养成了一批无法无天的“小霸王”,还有一些家长忙于生计,认为孩子吃饱穿暖足矣,无暇顾及孩子的精神状态,遇到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而学校教育又以分数为先,看重智力发展忽视身心健康,一味地追求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学生道德行为的养成,升学率指挥棒压倒其他问题,懵懂、冲动的未成年人发生矛盾便靠拳头、武力解决,而这种行为得不到有力遏制,就会在懵懂无知、缺乏良好教育与是非标准的年少心田里树立无视法律、漠视生命的不良示范,贻害青少年,危害社会。
一个耳机引发的校园命案再度叩问反校园欺凌短板。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安全法》,完善法律规范,提高现有法律规定效力;要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最低伤害原则为指导,明晰学校和教师的反欺凌责任和权利,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校园欺凌处理办法,依法治校。设立强制工读惩戒,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予以法律强力约束,建章立制,及时处置,完善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矫治和法制宣传,从源头提高青少年的“免疫力”,为校园欺凌构筑防火墙。
家长和老师也要全方位担负起监护职责、教育职责。家庭也好,校园也罢,思想品德教育应放在教育的首位。强化青少年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摒弃只管成绩不论是非的急功近利的教育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才观,引导、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期待社会各界包括家长、学校、司法机关和社会能从这起悲剧中找到问题的症结,同心协力,多方探讨,开出良方,祛除校园欺凌的恶疾。
(未来网特约评论员 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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