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8-09-19 15:43:09
广西新闻网西林9月19日讯(通讯员 贺尔专)男子杨某虚构自己是地质勘探队的老板,并谎称自己是单身与女士玉某进行交往,而后对玉某实施诈骗。近日,西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6年5月,玉某在一个QQ群中认识杨某,已经结婚、且有子女的杨某谎称自己是一个地质勘探队的老板,非常喜欢玉某,并表示想和玉某结婚。玉某也对杨某有好感,并同意交往。在2016年6月份至2017年8月份交往期间,杨某以勘探队的设备损坏、工地资金周转不过来等理由骗得玉某用支付宝转入其账户共计人民币119459元,用农业银行卡转入其账户人民币59300元,数额共计人民币178759元。直到事发后,玉某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人民币17875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杨某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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