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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行动|被执行人贷款4.5万元13年未还 拒绝配合被依法拘传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钱云飞 刘银春 武梦彤 李瑞琪

2024-02-02 14:48: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日讯 为有效震慑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2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闪电新闻“亮”剑执行难直播团队与牡丹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从早上6点开始,由27名执行法官和法警组成的执法团队,重点执行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涉金融执行案件。上午10时45分,在牡丹区吕陵镇郭斌寨村,被执行人张某(女)正在蒸馒头,张某(女)见到执行法官和法警后情绪非常激动,并拒绝配合。随后,张某(女)被法警强制带离,带上警车。

据了解,2011年,张某(男)通过银行贷款4.5万元,其妻子张某为共同还款人,贷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及利息。2012年12月15日,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偿还本金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闪电新闻记者 钱云飞 刘银春 武梦彤 编辑 李瑞琪  报道

[责任编辑:李瑞琪 崔珍珍 彭芳 郭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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