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1日讯 今晚,《问政山东》栏目进行第160期直播,本期问政的主题是“保障消费环境和‘两节’供应充足”。
李家便民街是潍坊市奎文区一家较大的农贸市场,12月8号,记者来到这里看到,市场里有不少卖生鲜肉的摊位,不管自然光线是否充足,摊主们都会打上几盏红紫色的灯,照亮自家的产品。
一位常在市场买菜的居民告诉记者,她就被这种“生鲜灯”误导过。她说有的生肉买的时候颜色很好,看着很鲜艳,但是拿出来以后就变色了。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它能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如红色、紫色光源,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鲜艳。
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12月1号起,“生鲜灯”全面禁用。“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既然禁令已经生效,那么,摊主为何还在继续使用“生鲜灯”呢?一位肉铺摊主说现在还没有接到通知。
随后,记者将摊铺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反映给了李家便民街的管理方,市场管理人员说:“我们不强制要求。现在哪有要求的?哪个市场统一要求了?”
在奎文区和寒亭区的其他市场中,也有一些肉铺店主还在使用“生鲜灯”。
一位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表示,他们也曾经发布了禁用“生鲜灯”的通知,但平时检查时往往难以及时发现。
在潍城区的一些灯具市场上记者调查发现,有一些商户仍在推销具有“美颜”效果的“生鲜灯”。
潍城区向阳路这家灯具城商户说:“红色的灯照生肉,绿色的是照蔬菜的。没说不让卖啊,没人管。”
在今晚问政节目现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兼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吴承丙说:“这个事情落实不到位,是我们工作不严不细不实造成的。经营业户不了解这个情况,说明我们政策宣传不到位。还有继续使用的,说明执法不到位。这项工作,大家可能在思想上有模糊认识,总觉得对产品质量不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执法力度不够。同时我们面对的大都是个体经营者,柔性执法更多一些。下一步,我们要加强执法和宣传力度,抓住典型案例,严肃查处,起到处置一个能警示一片的作用。这样,就能更好保障消费市场秩序,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闪电新闻记者 芒果不忙 格洛 王菁华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