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2-09 23:45:02
齐鲁网2月9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省食药监局今天发布2018年第2期医疗机构制剂抽检结果,山东食药监部门日前对淄博市中医医院、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泰安市中医二院等医疗机构制剂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识为淄博市中医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
具体不合格情况为:
淄博市中医医院配制的连翘败毒丸(批号:170714,规格:每27丸重1g)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配制的黄疸茵陈口服液(批号:170912,规格:每瓶装100ml)
潍坊潍城经济开发区医院配制的补中益肾胶囊(批号:20170605,规格:每粒装0.38g)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配制的炉甘石洗剂(批号:20170802,规格:11%(以ZnO计))
济宁脉管炎医院配制的益气通脉胶囊(批号:170406,规格:每粒装0.55g)
兖州九一医院配制的乌蛇秦艽丸(批号:170517,规格:10g)
泰安市中医二院配制的平消保视丸(批号:20171009、20171027,规格:60g/瓶)
沂南攀峰骨科医院配制的接骨胶囊(批号:20170605,规格:每粒装0.3g)经抽检,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检查、含量测定。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不合格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进行查处。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医疗机构,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机构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