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2017-06-27 13:37:06
记者从27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自2015年7月起,山东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4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4件。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山东确定了青岛、烟台、潍坊、临沂、德州、聊城6个市作为试点地区,在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从社会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入手,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4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4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71件,其中民事诉前程序案件22件,行政诉前程序案件549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42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0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1件,行政公益诉讼80件,所有试点基层院全部解决了提起诉讼的空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排在全国前列;法院审结21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其中临沂有1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庆云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职,提起的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2015年度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并在2016年1月高检院召开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上,与莱州市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案、青岛市李沧区安监局怠于履行职责案同时被确定为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王效彤说,试点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将工作重点集中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上,对民事公益诉讼,主要采取通过支持和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充分调动适格主体参与和保护公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诉前程序案件占96%;提起诉讼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79.2%。从案件领域看,办理环境资源和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居多,诉前程序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359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共109件,分别占62.9%和19%;起诉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52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共41件,分别占51.5%和40.6%。
在线索搜集阶段,结合环境保护、国土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活动摸排线索,从公诉、自侦案件中深挖线索,从群众举报、日常走访中寻找线索,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两法衔接”等信息平台,保持对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多渠道获取案件线索。在调查取证阶段,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严格按照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要求,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诉前程序阶段,确保检察建议内容与诉讼请求相匹配,注重跟踪监督,及时了解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提前做好起诉准备。在提起诉讼阶段,把握起诉时机,做到被告明确、事实清楚、诉求准确,及时层报审批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阶段,认真做好庭审准备工作,开好庭前会议,精心安排出庭人员,反复模拟庭审过程,确保庭审效果。
此外,为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督导组,赴各试点地区开展实地督查和面对面指导,共同梳理案件线索,帮助研究分析案情、破解办案难题。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省、市、县三级院强化“检察一盘棋”理念,发挥横向协作一体化机制的优势,建立民行、反贪、反渎、侦监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以上来源于内部移送,且线索成案率较高;完善纵向联动一体化机制,构建以上率下、层层推进的办案模式,形成了三级院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在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方面,通过个案指导、视频会议、经验交流、理论研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水平。目前,不仅68个试点基层院全部提前解决起诉案件空白,非试点地区济南、淄博、济宁、威海、日照共有11件起诉案件报省院指定管辖后,由试点院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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