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1-03-16 09:00:03
原标题:青岛:“首违不罚”提高税务执法公平性
来源:中国税务报
“税务系统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提高税务执法的规范性、公平性,增加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促进税法遵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洪源说,作为轻微税务违法“首违不罚”的较早探索者,青岛税务人对此深有体会。
自行探索“首违不罚”
据青岛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毕伟介绍,为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青岛市国税局2008年推出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首次违反税收管理规定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该探索被列为市法治政府研究课题。
2013年,青岛市国税局在李沧区试行“无过错推定”和“首违不罚”制度,对纳税人有证据证明是不可归责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涉税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2015年,青岛市国税和地税部门联合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在全市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9项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设置了“首违不罚”清单。
青岛目前实行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主要涉及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发票等相关业务,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实践收到良好效果
李沧区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孙晓辉说,李沧区的不予税务处罚户2018年将近2000户,2019年和2020年都达到3000户以上。
“自办税服务厅发起的税收违法违规登记,85%以上是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通常是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或管理疏漏所致。对这些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加上教育,纳税人会吸取教训。”李沧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赵化睿说。
青岛恒维兴商贸有限公司会计李文凭对“首违不罚”印象深刻。她说自己2019年6月入职,因业务不熟,当年7月申报期内忘了申报。当到税务局准备受罚时,却被告知因为是首次逾期申报,免予罚款。这让她感到意外又欣喜,之后再未出现过逾期申报的情况。
平度市爱霞果蔬食品销售超市是由一位老伯创办的个体工商户,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有限,老伯在首个申报期便出现逾期申报情况。面对“首违不罚”的处理,老伯称这让其感受到了税收执法中的温度,以后要多请教不再犯这种错误。
“‘首违不罚’体现了税务机关对市场主体的包容和善意,对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非常有帮助。”青岛市税务局公职律师谭伟称。
统一执法扩大影响
“税务总局此次在全国范围内将‘首违不罚’写入便民办税清单,将让纳税人在执法领域感受到人文关怀,大大增加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青岛市税务局法规处副处长孟文说。
在青岛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张振岩看来,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出台后,将为各地税务部门执行“首违不罚”制度提供统一、明确的标准,使税务人员在处理有关事项时统一执法口径,提高规范性,统一营造公平友善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使全国各地的纳税人公平享受该制度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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