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2020-02-19 16:41:02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2月18日讯 (记者 马文文) 18日,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疫情期间,依法免征增值税及附加。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纳税人提供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月18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5号),从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解企业成本压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四个方面制定18条措施,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损失保生存,提振信心渡难关,严控疫情早复工,危中寻机求发展。
此外,山东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执行。
同时,山东省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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