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2018-12-07 08:38:12
记者自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上云”,近日,市财政局与市经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企业上云财政奖补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立“上云企业出一点、云服务商让一点、各级财政补一点”联合激励机制,鼓励云服务商实行优惠折扣等形式,共同推动“企业上云”发展。
《通知》以实施“云服务券”的财政补贴形式,助推“企业上云”。“云服务券”是政府发放的一种有价凭证,通过财政资金对企业购买云服务商的服务给予一定补贴,从而引导、支持“企业上云”。“云服务券”额度以单个企业上云购买、使用云计算资源或服务的费用为基数计算,补贴比例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补贴上限不超过5万元。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云服务券”补贴上限不超过6万元。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云服务券”财政补助标准上浮50%。各区(市)财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照规定的补贴比例和限额,对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五大类上云主体实施“云服务券”补贴。
上云企业如何申请补贴?《通知》规定,青岛市上云企业统一纳入“山东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注册登记,经所在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注册信息集中进行网上审核后成为用户会员,即获得申领“云服务券”资格。单个企业只可享受一次“云服务券”补贴。
据了解,该政策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将有助于推进“企业上云”,从而加快智慧青岛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新技术、新模式在青岛落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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