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8-12 00:01:08
8月8日,经上级指定,任城区纪委监委对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镇北朱村党支部书记朱清举、村主任朱振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朱清举、朱振华伙同该村会计朱继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北朱新村小区开发建设项目负责人江继民所送好处费,为其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江继民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8月11日,经上级批准,将上述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日,检察机关对其4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此案件为区监委成立以来承办的首例指定管辖案件。
廉洁任城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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