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
2017-08-24 06:46:08
本报8月23日讯 今天,历城警方发出户改新政后全市首份要求原房主迁出户口告知书。20个工作日如果原房东拒不迁户口,派出所将强制迁至社区集体户。
2016年2月,菏泽籍李严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位于历城区花园小区4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当时卖房人王某告诉她,自己的户口不在房子上。但李严办下房产证,办完抵押手续后发现,房子上还有一个王某某的户口。经查询发现,王某某是房子的前房东。李严夫妇有一个5岁大的孩子,因上学急需办理落户,他们四处寻找王某某数月无果,拿着房产证,就是不能办理落户。
8月11日,我市实施新的户籍政策后,李严及时到派出所咨询。民警告知,根据新实施的户籍政策,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后,原房主应及时将户口迁出,针对原房主拒不迁出的,经现房主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对原房主下达告知书。
23日下午,历城公安分局洪家楼派出所和分局户政管理科的民警经现场查询,找到王某某的一个电话,但是已经停机。由于无法联系到王某某,历城警方发出了全市首份要求原房主迁出户口的告知书。告知书显示,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如果王某某20个工作日之内不将户口迁走,派出所将把户口迁至社区集体户。
李严告诉记者,她是济南户改新政的“双重”受益者。按照以往的政策,派出所即使迁走原房东的户口,40多平方米的房子还是不能落户,“新政”规定落户不限面积,现在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原标题:女子在花园小区买房遭遇户口滞留 济南警方出手强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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