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30 16:16:11
齐鲁网济南11月30日讯(记者 王怀森)11月30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11月17日—11月30日),受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国际油价在当前水平维持震荡格局。因此,11月3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发改委通知称,自2017年11月1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1月3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1月16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我们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此前,2017年11月2日与11月16日,国内油价连续两次上调。16日国内汽、柴油零售限价每吨分别上调265元、250元,创下年内最高纪录。
本次调价过后,2017年以来调价格局改写为“十涨六跌七搁浅”。迄今为止,汽油累计上调365元/吨,柴油上调350元/吨。
闪电新闻综合国家发改委网站、央视财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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