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3日讯 今晚7点,《问政山东》栏目进行第194期直播,本期问政潍坊市。
昌乐县金都世纪城小区建成于2016年,多位业主反映,小区地下车位不允许安装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充电很不方便。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有多位业主来咨询过充电桩安装事宜,但目前不允许安装。
记者走访发现,昌乐县还有多个小区也存在类似情况。
有关小区物业人员表示,禁止安装地下充电桩,主要是考虑安全问题。
昌乐县中央公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没敢担责的,作为物业更不敢了。
还有部分小区物业表示,不允许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原因是小区配电容量不足。
昌乐县领仕郡小区物业中心工作人员说:“现在很多排队想安装的,但是配电盘容量达到上限了,已经装不了了。”
2020年10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提到无相关部门书面认定意见,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随后,记者找到国网昌乐县供电公司进行咨询。
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小区大都属于转供电小区,供电公司不直接向业主供电,而是由物业或开发商作为转供电主体,负责运维供配电设施。开发商、物业之所以阻拦,是因为他们拿着电费和物业费进行捆绑,不愿意交给供电公司。
针对业主反映的充电桩安装难的问题,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没有解决的方法呢?
房管中心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昌乐很多这种情况,实在不行就再向上反映。他这边只能督促物业,但作用不大。
短片中,有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对于安装充电桩这事儿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因为怕担责,所以大家就“躺平”了。对此,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学江表示:“我们回去之后,会同供电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商讨方案进行分类解决,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对群众反映比较多、具备条件的小区,我们优先列入今年的直供电改造计划,尽快解决问题。一部分确实难以达到改造条件的小区,我们鼓励业主在公共区域或者利用第三方建设共享配电设施,积极解决群众的充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