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 济宁的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自己是汶上县南站街道中都名郡小区业主。自己购买新能源汽车半年了,安装充电桩需要物业开具施工证明,物业多次拒绝给开具施工证明,原因不予回复。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收到留言后,济宁市进行办理并回复:汶上县南站街道调查处理。经核实,物业公司对于安装地下充电桩始终持开放态度,从来没有表明禁止安装的硬性要求,业主只需去物业签订安装协议即可安装。其他问题,可以直接联系物业,物业会针对线路、电表等安装问题进行指导,协助业主安装充电桩。

闪电新闻记者回访了解到,经过协商,网友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