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菏泽七旬老人被撞进路边沟 肇事逃逸男子被拘留15日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宁佳

2024-09-26 17:06: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6日讯 大家应该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可就有个别肇事者,撞了人就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这种行为只会换来更加严厉的惩罚。

前段时间,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突然接到一则报警,报警人称,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牡丹区十里铺桥附近,突然被一辆车撞进路边水沟里,肇事车辆逃逸,同车人年近七旬的母亲被压在三轮车下,动弹不得。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急救人员跟消防人员共同努力,最终把老人从沟里抬上来并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办案民警立刻对现场展开勘查工作。经勘查,民警发现,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并没有选择救人,而是在第一时间逃离了现场。事发时天色已晚,现场又没有路灯,再加上路面监控设备没有正常工作,周边群众也没有提供有价值的线索,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不小的难度。

后来,民警通过向事发地两侧继续勘察,发现离事故现场南侧100多米的位置有一个汽油厂的监控,应该能覆盖到事故现场。办案民警随即调取了监控视频,通过大量查阅,终于在监控录像里发现了这辆肇事车。但是,监控录像虽然还原了整个案发过程,但由于像素较低,画质模糊,办案民警很难分析出肇事车辆的车牌号。随后,办案民警扩大搜索范围,通过逆向追踪的方式,最终锁定了一辆鲁R号牌的小汽车,警方立即将车主吴某传唤至交警队。

据肇事者吴某交代,他当时因为家中有重病者着急送药,车速比较快,发生事故后,他下车观察了一下,现场周围行人和车辆不是很多,当时就产生了侥幸心理,认为逃逸后没人发现,于是就驾车离开了现场。

好在伤者经过抢救,身体已经康复。驾驶人吴某因肇事逃逸,被处以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菏泽台 周琦 报道

[责任编辑:宁佳 张衍峰 刘欣 郭常宏]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s://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山东新出让优质宅地全部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建设

山东新出让优质宅地全部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建设

山东新出让优质宅地全部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建设[详细]
闪电新闻 2024-09-26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