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7日讯 11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广播电视局、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等负责同志介绍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应急广播作为国家应急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打通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实现精准动员的重要渠道。
根据2021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应急广播播出的信息类别、内容和发布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应急信息发布部门确定。
内容包括: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的节目;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发布的应急信息,如事故灾害风险预警预报、气象预警预报、突发事件、防灾减灾救灾、人员转移安置、应急科普等应急信息;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政策信息、社会公告等;
4.乡(镇、街道)、村(社区)、旅游景区、企业园区等基层管理部门或基层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发布的所辖区域的社会治理信息;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向公众发布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