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4日讯 近日,济南备受瞩目的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传来消息,根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称,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60天,具体时间为4月26日至6月24日。

根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历山路、西至千佛山路、南至经十一路、北至经十路。具体门牌号为:经十路 17398 号(齐鲁宾馆高层公寓及办公房、1 号楼、1-1 号楼、2 号楼、3 号楼、4 号楼、5 号楼、6 号楼、6-1 号楼、7 号楼、8 号楼、9 号楼及平房);经十路 17386 号;千佛山路 8 号(银座佳驿);历山路 181 号(含 181-1 号、181-2 号);历山路 185 号(含 185-1 号至 185-13 号);经十一路 11 号(顺通石化加油站、库房及棚子)。以上门牌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著名的烂尾楼齐鲁宾馆高层建筑就在征收范围内。

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被征收房屋约656户(个),总建筑面积略有微调,由约79205平方米调整为约79222平方米。
根据《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被征收人或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并签订协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60天,其中: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20天,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5日。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40天,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6月24日。

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或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安置房屋,其公用分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异地安置,地点为:伴山居,安置房源为钢混结构高层住宅,共23栋。补偿方案公布了住宅安置房源的具体户型。


据了解,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实施单位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未来,轨道交通4号线将在此设站。此次改造同时也是千佛山周边综合整治的一部分,将塑造沿经十路“山色入城的窗口”,为市民打造山城一体的千佛山北入口城市共享开放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