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特殊时期哄抬物价伸手必罚!山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2-02 18:10: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日讯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重拳出击,坚决亮剑,对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从重查处。2月2日,曝光第五批企业价格违法行为,对不法经营者形成震慑。

近日,泰安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山东博远医药有限公司博仁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将进价为3元/包、4.5元/盒、7元/盒、1.2元/个的不同规格口罩,分别销售为10元/包、10元/盒、20元/盒、3元/个,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且未明码标价,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新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立即纠正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给予顶格5000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拟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28日,菏泽市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郓城县顺顺劳保百货用品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次性口罩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郓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整改,拟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29日,东营市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利津县惠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售的五味赖氨酸片等部分产品未明码标价,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利津县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公司作出顶格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

闪电新闻记者 亓廷廷 济南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s://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山东省公安厅发布通告 依法严厉惩处八种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山东省公安厅发布通告 依法严厉惩处八种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惩处涉疫情 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详细]
齐鲁网 2020-02-02
50家中央驻鲁单位联合发出倡议 支持山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50家中央驻鲁单位联合发出倡议 支持山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山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详细]
齐鲁网 2020-02-02
实行专家“回避”制度 济南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了解一下

实行专家“回避”制度 济南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了解一下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标投标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详细]
齐鲁网 2020-02-02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