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法制报
2022-08-25 15:50:08
原标题:日照东港法院圆满执结一起11年积案
来源:山东法制报
“11 年了,我真没想到能一次性拿到这笔钱,谢谢你们了!”近日,徐大爷来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为公一身正气 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杨永彬及其助理代全福手中。
徐大爷于2009年1月17日在东港区发生一场交通事故,将事故主要责任方苗某某、陈某诉至东港法院。法院经审理于2011年11月13 日依法判决苗某某、陈某向徐大爷支付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 152171.6元。判决生效后,苗某某、陈某拒不履行,徐大爷于2013年4月8 日申请强制执行。在原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两名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最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徐大爷因车祸失去小腿后安装了假肢,虽然早就到了更换假肢的时间,因手头拮据一直没有更换。听闻法院执行措施日益强化,徐大爷于今年4月向东港法院申请恢复案件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杨永彬及其助理代全福迅速展开工作,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苗某某已去世多年,一直未能联系到陈某,案件一时陷于僵局。追加苗某某的继承人为被执行人虽然可行,但调查难度很大,且苗某某是否有遗产,其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均系未知数。
“申请执行人徐大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当前又急需更换假肢,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我们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杨永彬说道,为了提高执行效率,他们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一体化系统,委托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车管所等部门调查,最终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在当地有一套房产,这一情况使得该案的执行有了转机。
东港法院再次通过委托执行,迅速将陈某名下房产予以查封。房产查封后,杨永彬立即委托执行同事前往连云港市将查封房产裁定、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送达陈某,并现场调查涉案房产情况。
执行同事到达连云港市后,找到被执行人陈某居住的小区,也同时联系到被执行人陈某及其配偶邱某。执行法官向陈某、邱某充分释法明理,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发出失信、限高预惩戒通知,督促陈某尽快履行义务。 陈某、 邱某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是近几年父母生病、孩子还小,加之疫情原因,生活也很困难,如今不仅需要支付本应赔偿的 152171.6元,还需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近9万元,实在没有能力全额履行,希望法院能够主持双方和解。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又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沟通,在执行法官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徐大爷愿意免除陈某部分利息,双方一致同意由陈某当即支付 16.3万元执行案款,该案圆满执结。
杨永彬 代全福 王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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