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7-07-14 15:45:07
13日,烟台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处理了一起女子驾车未按规定让行斑马线,造成一名过马路的小学生受伤的交通事故,所幸小学生除皮外伤外无大碍。交警提醒驾驶员要停车让行斑马线上行人,并在暑假前对中小学生加强暑期交通安全教育。
7月13日下午2时15分许,烟台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万华小学门前,一名小学生被轿车撞倒,要求民警前去处警。接到报警,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来到现场民警发现,一辆银色轿车横停在学校门口,一名自称轿车驾驶员的女子来到民警面前,“民警同志,小孩是我撞得,已经送医院检查去了,我确实不是故意的,吓死我了。”该名女驾驶员显然心有余悸,慌里慌张的向民警解释道。
据该女驾驶员称,她正驾车通过幸福中路,当时车内后排儿童座椅上还坐着她的孩子,孩子不知为何啼哭,她一分心,就突然听见发动机盖“咚”的一声,她往前一看一名小男孩被撞到了路边,她就下意识的向右打方向,踩刹车,终于将车辆停在了路边。“我当时分心的瞬间,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到了万华小学的门前的人行横道上,车辆未减速让行才造成这个后果。”该驾驶员承认道。
民警在回队后立即调取了事发时附近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事发前,一名小学生正从人行横道上过马路准备到路对面的万华小学,突然画面出现了一辆银色轿车,车速不慢,将小学生一下子顶飞,小学生被撞到了路边,银色轿车也右打方向刹停在小学门口,这时,学校的工作人员和行人纷纷过来帮忙将小学生扶起查看伤势。该录像也印证了女驾驶员的描述。
事后从医院获悉,该小学生除身上有几处擦伤外,并无大碍,检查完毕后,就被家长接走了。
民警综合勘查现场及当事驾驶员和目击者的描述,得出该事故结论:该女驾驶员因驾车经过斑马线,未按规定停车让行,导致了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途经斑马线时,一定要提前观察路面情况,并停车让行行人。交警也会在暑期前走访辖区各个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中小学生暑期交通安全,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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