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2017-07-27 08:10:07
山东莱芜:法治护航新农村建设
“在我们莱芜,不仅有公路、电力‘村村通’,还有送法下乡的‘村村通’!”提起包村律师,山东省莱芜市孔家庄村村支书谢恒木难掩喜悦之情。这是日前本报记者在对江苏、安徽、江西、山东、云南等5省农村法治状况调研中看到的场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农村法治状况明显改善。从农民积极参与基层自治,到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再到法治助力平安农村建设,法治正在成为农村治理现代化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历时一个多月,本报多路记者调研采访了江苏、安徽、江西、山东、云南等5省农村法治状况,既观察到农村社会治理中面临的种种“成长烦恼”,更感受到近年来法治在广大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可喜变化。
与城市相比,农村人情社会、熟人社会的特征更加明显。长期以来,农村讲情讲理重于讲法的确是现实。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对法治的需求日益强烈,讲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当然,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广大农村还存在农民渴望法治却又遭遇法治尴尬的情况;还存在矛盾纠纷多发高发与农村法治力量不足、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的困境。
令人欣喜的是,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农村逐渐清除“法治荒地”,农村法治建设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乡土中国的法治色彩亮起来了。
讲法,比“讲蛮”好
学法用法解决问题靠法
“以前有事得花钱请律师,现在律师不请自来,还免费服务!”山东省莱芜市孔家庄村村支书谢恒木说的,正是莱芜市实施的“百名律师包千村”行动。从2015年以来,莱芜市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选配169名法律顾问,实现了全市1067个村(社区)的全覆盖。这些法律顾问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方式,把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打通了送法下乡的“最后一公里”。
在定纷止争中依法维权
矛盾化解不出村
“明明签了协议,凭什么就不算数了?”山东莱芜市的村民陈某又急又气。出了什么事?原来在2015年3月,家住大王镇姚家庄的陈某在驾驶一辆货车无证上路时,与邻村一名正骑着摩托车的村民王某发生了交通事故,王某被撞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事经过调解,陈某同意一次性给予16万元的赔偿。
然而,问题却没有他以为的那样“摆平”了——王某的儿子虽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也出具了谅解书,但是王某的女儿还是不依不饶拒绝签字,提出要告到法院去,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并索赔50万元。
陈某赶紧找到包村律师孙立英。一接到这个案子,孙立英就着手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给他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问题,告诉他,王某的女儿有权提起诉讼,他只有尽力争取对方谅解,才可能被从轻处罚。”孙立英说。
这一番释法析理让陈某恍然大悟,随后就表示一定会积极赔偿。最终,陈某获得了对方谅解,被从轻判处缓刑。
像这样靠法律化解矛盾的故事在山东莱芜可以说村村都有。莱芜市司法局局长朱卫恒说,律师“包村”能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中来,在定纷止争中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最终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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