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于玩魔方:四个国有企业改制为一个集团,厂区四合一,也就腾出了房地产开发用地。”律师谭康平如此表达他对此种“国企改制”的观察
“开发房地产,更多是富个人腰包;我们搞实业,又有望占据国际高端,是长期的,既富了个人,又富了柳州,富了国家,为什么要抽掉我们的跳板呢?”王志丰语含苦楚
一家国企在改制的过程中,最被惦记的是那100多亩的地块,一家房地产公司最终拿下了这块地,并且巧妙地将它从国家划拨的工业用地改变为商业开发用地。
1 一个电器厂的“地祸”
133亩土地,本属国有企业柳州市电器厂厂区,土地性质是国家划拨工业土地。
2000年12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该厂破产,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广西柳州佳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佳力电工”)作为收购方出现。厂区地块成为政府对外招商项目,继而成为佳力电工资产重组方案一部分。但是,直到2000年12月宣告破产前,柳州市电器厂厂方领导对此情况“毫不知情”。
柳州市电器厂原厂长谭任生认为,是对土地的需求,才有了政府“拉郎配”式的重组和破产,破产是为后面的拿地所作的铺垫。
柳州电器厂原党委书记聂安云回忆,当时电器厂的产品有市场,银行贷款不到800万元,资产负债率60%,远低于75%警戒线,而佳力电工银行贷款近亿元,资产负债率逾90%。主管部门为此亲自督阵主持召开职代会,连开三次,前两次未通过,第三次提出“不换思想就换人”,非常艰难地通过了破产提议。
“地祸啊!如果厂区地块的价值没有那么大,厂子不至于这样死法!”聂安云感叹。
当年的重组由原柳州市机电局主导完成,该局原局长苏东兵不愿再对当年的重组之事作出解释,只是说“当时的说法很多,最后是做了很多工作,才让大家统一了思想认识”。
一位当年直接参与重组过程的原机电局负责人透露,当时之所以让佳力电工为主导对电工行业进行资产重组,除了有电工行业自身发展需要的考量外,土地确实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原来三家企业,三块地,重组后,变成一家企业,计划通过整合,放在一个厂区,这样就能腾出大片土地——如果佳力电工不搬,当时‘新时代商业港’项目就没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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