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1 20:43:12
齐鲁网12月1日讯(记者 廖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下旬在济南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山东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计划;三、审查山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预算草案,批准山东省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山东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八、审议《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九、选举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十、选举山东省省长、副省长;十一、选举山东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十二、选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十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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