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9 22:51:05
齐鲁网5月19日讯(记者 廖亮 张煜晴 通讯员 张博韬)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修正案》的相关内容作了说明。
《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将于2017年8月1号起施行。在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安全管理方面有很多创新,填补了上位法空白,明确了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责,针对风景名胜区资源存在“只进不出”的情况,明确了退出和责任追求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说,《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建筑物的造型、风格、体量等应当与景观、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相协调,禁止对风景名胜区进行人工化、商业化的错位开发。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修正案》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内容和格式等方面作了规范。明确了各承办单位要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规定代表建议的内容、办理答复和代表反馈意见等相关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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