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于晓明带队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04-17 21:14:04

齐鲁网4月17日讯 4月10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东营、淄博、济南三市,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实地查看了东营胜利中亚化工有限公司、淄博乾鑫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华尔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和单位,采用无人机对水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航拍查看,利用大气走航监测车对化工园区VOCs排放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测。检查组还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就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提问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肯定了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建议。检查组指出,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内容丰富,规定明确,要学深学透法律法规,对照规定理清法律责任、落实法律责任,依法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要聚焦主要区域、重点行业、关键点位,创新方法,分类施策,切实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避免大水漫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责任编辑:杨凡、彭芳、廖亮]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