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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 山东10部门联合印发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于兴涛

2024-08-19 17:14: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9日讯 为加强和规范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2024年8月15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10部门,出台了《山东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推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办法》要求,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灾害情况和影响进行研判,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且符合分级标准的重大自然灾害,报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工作方法包括调阅资料、现场勘查、数据分析、走访座谈、征集线索、问询谈话、专家论证等,应当运用遥感监测、多元信息融合等现代化技术,结合相关部门、单位和机构的分析资料及评估成果,深入开展统计、对比、模拟、推演等综合分析。

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过程中的导致人员伤亡、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者谎报瞒报灾情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具体事件,调查评估组应当开展专项调查。调查评估组发现的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调查评估组自成立之日起9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交调查评估报告;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调查评估过程中组织开展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调查评估期限。

闪电新闻记者 于兴涛  报道

[责任编辑:于兴涛 孔冠军 梁义 张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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