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9日讯 7月1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司法厅负责同志等介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有关情况。会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了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山东公益诉讼检察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他表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一是加强工作谋划,着力凝聚共识。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党委、人大在出台的相关措施、决议中,专门强调“认真履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察职责、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等内容。省检察院及时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重点工作,明确19条措施,并将任务细化实化到沿黄各地。会同黄河河务局及沿黄九市检察机关召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共谋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法治举措。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依法能动履职。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沿黄流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593件,通过办案,督促拆除违法构筑物170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38万吨,清理被占河道282公里,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2亿余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7亿余元,收缴税款、罚款等各类国有财产1.3亿余元。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汇聚法治合力。省检察院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与省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行一河一策,推动解决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建立跨省区域协作机制,成立豫鲁交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盟。探索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与省生态环境厅会签《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探索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监督路径,与社会组织构建“支持+配合+监督”良性互动机制,淄博市检察院办理的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创新通过“提出异议”监督方式,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000万元,解决长达6年之久修复难题,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