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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济南订车交首付款“打水漂” 销售顾问“卷走钱款”多名消费者被骗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08-04 20:50: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4日讯 买车,一般都要货比三家,精挑细选,毕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前段时间,滨州的杨女士通过多方打听,最终从济南广汽传祺众祺发店订了一台车,可没想到,之后却遇到了麻烦事。

订车交首付款 58000元“打水漂”?



滨州的杨女士今年6月份在济南广汽传祺众祺发店订购了一辆车,可是到现在她没能够提到车,而且交上去的钱也拿不回来了,让她非常着急。

滨州杨女士说:“当时我在店里交了12000元定金,定金交了五六天之后,接待我的销售经理小李就通知我再交一笔首付款,店里需要进行核销,在小李的指引下,我又分两笔一共交了58000元的首付款,他说财务核销完了之后会在三天之内把首付款返还给我,现在已经一个多月时间了,首付款一直没给我返还回来,而且我订购的新车,承诺我一个月之内车到店,现在都已经40多天了还没有到店。”

在现场除了杨女士之外,还有其他消费者也表示说,自己虽然是提到了车,但是还有钱没能返还。“他承诺我可以帮我办到7月份的政府消费券,让我打一笔钱来刷流水,让我打4万块钱,我就给他打过去了,他承诺的是十几天之后返还,可是到现在也没有返还我。5169元说的是购置税,让我转给他微信,他帮我交购置税,帮我上牌,可是事实上他没有给我交。”

销售顾问“卷走钱款” 多名消费者被骗?

杨女士说:“店里前天通知我,这个销售经理已经离职了,并且把你的首付款都已经卷走了,携款潜逃了,定金是打到店里的公共账户上,58000元的首付款是店里销售顾问提供的店里财务人员的一个账户。”

汽车中介的高女士说:“我是做汽车中介的,给他们介绍客户,15日的时候在他们店里订了车,交了10万块钱,26日过来提车的时候,他们告诉我,10万块钱没打到公司账户上,也是交给了现在不在4S店的那个人。”

事情是否是消费者所说的这样,他们交的这笔钱到底能否要的回来?记者来到了他们订车的4S店了解情况。

广汽传祺济南众祺发4S店负责人唐经理说:“之前确实是我们的员工,他通过各种名义去骗了客户的这些钱,这个员工是销售顾问。”

当着记者的面,4S店的负责人证实了消费者的说法。出现这种情况,4S店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客户们该如何维权?

销售顾问“卷走钱款” 4S店是否应担责?

广汽传祺济南众祺发4S店负责人唐经理说:“那几天他一直请假,客户来催问款项的时候才发现的。我们的款式只能打到公司,在签署的合同上面都有标注,在收银台的收银须知上都有标注。这些购车用户他们跟公司都有协议,上面盖着公司的章,这个行为也是我们事发之后才知道,他偷盖的章。”

有车主表示:这个钱是在4S店交的,是在4S店进行交易,公司都是看到的,也是知晓的。

对此广汽传祺济南众祺发4S店负责人唐经理说:“这块更多是销售顾问和客户之间,因为钱是打到他设立的账户上,而不是进到公司账户,如果进到公司账户,我们会百分百处理,客户有需求不订了,不要这个车了,我们是退的,这是没有问题的。也有客户说他们有部分定金是交到了咱们4S店,但是依然没有收到车,是因为她的车一直还没到。因为事发比较突然,也需要公司做出一定反馈,我们也报警了,但是报警了之后需要相关受害人一块去派出所,把这个情况一块落实一下,金额需要核实。”

济南市历城公安分局唐冶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先来做笔录。

艺珂律师团队律师王男说:“本案当中,销售顾问以4S店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受定金或其他预付款是职务行为,按照法律规定,4S店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责任之后,4S店可以向该行为人另行进行追偿。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大宗物品时,务必将钱直接转到单位的对公账户,并要求出具带有公章的收据和发票。”

据了解,被骗的消费者已经去公安机关报了案,事件的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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