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留学期间接触到毒品大麻 回国后通过网络走私 法院:拘役三个月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06-24 12:21: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4日讯 6月24日,山东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归国留学生通过网络走私毒品一案。

被告人王某某在美国上大学期间接触到毒品大麻。2020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回国后,通过网络联系美国一出售毒品大麻的男子, 向对方支付467美元购买大麻油。对方收款后,将1.19克大麻油及吸食毒品工具由美国快递至济南市某小区速递易。2021年1月20日,被告人王某某至速递易取件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尽管大麻类产品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可以公开销售,但鉴于大麻类产品自身的成瘾性和对身体的危害性,在我国属于毒品范畴。被告人王某某回国后通过从海外快递邮寄的方式从境外购买大麻油到国内,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人生中留下一个抹不去的污点。在此提醒到国外留学的年轻人或者去国外旅游的公民,不管国外对买卖成瘾性产品是否认定为犯罪,一定要遵守我国毒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切记要远离一切毒品,珍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