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日讯 4月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宝明介绍,根据中央工作部署,税务部门将聚焦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对此,国家将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王宝明表示,这些政策一是突出延续性,延续了对服务业纾困解难帮助大、呼声高的优惠政策。比如,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等。二是强化支持力度,由于中小微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优惠政策中加大了对其支持力度。比如,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三是扩大享受范围,为了加大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让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优惠政策中扩大了享受主体的范围。比如,“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王宝明表示,“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近期中央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中的一大亮点。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山东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顶格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即按照中央赋予山东省减免权限的最高额度享受减免。
王宝明介绍,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只要纳税人缴费人符合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或小型微利企业任何一个身份就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政策。在政策享受中,有几个方面的内容需要纳税人缴费人重点关注: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优惠政策能否叠加享受。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即,先行享受其他相关优惠后,再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享受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纳税人自行申报即可享受该项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办理业务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