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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 高度重视破产重整、和解工作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03-30 11:25: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0日讯 3月30日上午10点,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创新引领走在前 聚力实现新突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介绍山东省开展平安山东建设工作情况。

山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表示,近年来,山东法院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2020年度全国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中,我省3个城市入选全国“办理破产”指标标杆城市,办理破产3项指标获得满分;在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我省司法指标得分居全国第一位。

王闯介绍,山东省法院多方面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开辟破产处置绿色通道,助力我省重大战略。制定全省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12条意见,出台“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方案,设立“僵尸企业”出清绿色通道,开展“破风”行动专项清理破产积案,加快破产处置速度。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267件,化解不良资产约7000亿元,盘活存量资产约1300亿元,切断担保圈债务额约4300亿元,安置企业职工约18.5万人。破产结案数量实现连续三年翻倍增长,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从1234天下降至753天,简案快审程序案件压缩到6个月以下,最短用时36天,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服务疫情防控,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出台促进破产重整、落实“六保”“六稳”任务8项措施,制定疫情期间保障困难企业发展10条意见,依法支持防疫抗疫急需物资产业链破产企业恢复生产。

加强制度创新,优化破产审判职能。一是加大重整力度,充分发挥救治功能。山东破产企业一般体量较大。为尽可能减轻破产对地方的经济震荡,促进企业重生,全省法院高度重视破产重整、和解工作,对涉及国家重要产业、具备核心技术和挽救价值的困难企业积极引导走重整救治路径,2018年以来促成破产重整和解结案698件,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二是创新处置方案,妥善破解“三难”问题。省法院出台破解破产处置“三难”问题指导意见,对解决土地处置、职工安置、债务清理等难点问题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完善审判机制,努力开创山东经验。在全国率先实行破产管理人市场化选任,全省16个地市实现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预重整、个人债务清理等破产前沿工作取得有益经验。设立济南、青岛2家专业化破产法庭,5个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各地法院普遍设立破产审判团队,推行院领导主办破产案件制度,形成“院长+庭长+员额法官”团队运作模式,院领导主办破产案件占比超过26%。积极推进破产简案快审,参与跨境破产修法编纂,进行个人破产制度改革探索,为破产法修订完善贡献“山东智慧”,破产审判山东经验初具影响。

王闯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聚焦中央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继续做好推进破产制度创新、化解财产处置难题、简化案件办理流程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司法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闪电新闻记者 张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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