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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山东|公证处违规做“不动产全项委托公证” 省司法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绝不姑息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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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21:25: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5日讯 今晚《问政山东》播出第120期,聚焦优化法治环境,省司法厅接受问政。

2017年,司法部发布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虽然明令禁止,但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公证处还在违规办理这项公证。

一些房产中介特别善于利用不动产全项委托公证,房主办理了全权委托公证后,所有的权益全都委托给中介。而手握这项公证书,中介就可以自行卖房。

11月17日,在知情人的帮助下,记者见到了一名开展这项业务的房产中介人员,她介绍:“我是代理,委托我卖,我就等于是房主。和我办手续,价格也是和我谈,我是全权代理。”

这位中介人员透露,她朋友圈里发布的房源信息,都是按照这种方式进行出售的,房款直接打给她就可以。

司法部既然明确规定,不允许办理不动产全项委托公证业务,那这位中介人员是怎么拿到公证书的呢?随后,记者找到了当初办理这项业务的潍坊市昌潍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说:“你见不到原房主,这房子已经全权委托中介处理了,中介有可能给房主垫资。全项委托,就是所有的证都在我这里,我给你钱,你把房产证给我就行了,钱给谁都无所谓,只要这个委托书不是假的就行。”

工作人员还透露,目前像这样的卖房形式较过去已经有所减少,但是依然存在。

其它公证处做不做这种不动产全项委托公证呢?记者又来到了潍坊市坊子公证处,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办理。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不少公证处都严格遵守了“五不准”的要求。在潍坊奎文公证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做违规公证

对于片中反映出的问题,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玉君表示:“‘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业务’带来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损害房主利益,第二扰乱房地产市场,第三个涉嫌逃税漏税。个别公证处出现这种问题,严重违背‘五不准’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司法厅组织专班到潍坊市进行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重违规的进行停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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