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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村民土地、强迫石料供应 以王民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刑期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11-10 17:50: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0日讯 11月10日下午,山东省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并发布涉及重点行业领域典型案件。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以王民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济南市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该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给国家矿产资源造成严重损失,而且破坏生态,存在大量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恶劣。2020年8月18日,钢城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民华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五万元;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2020年11月6日,济南市中院二审依法裁定维持原判。该案的宣判,彻底铲除了当地长期危害矿产资源领域的毒瘤,有力维护了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安全生产秩序。

被告人王民华先后纠集被告人王民国李加涛、杨茂峰、徐西营、展光进、徐加迎等人,在其生活的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南仓峪村及周边贤女庙村等多个村庄范围内,通过暴力殴打、辱骂、威胁、恐吓等手段,阻挠工程施工强占村民土地、强迫石料供应、非法开采石料、妨碍国土部门执法,并殴打、辱骂村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先后实施违法犯罪40余起,严重扰乱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秩序,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案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该集团阻挠他人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并以此对施工方敲诈勒索;多次采取殴打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与其交易砂石料后非法获利;通过多次采取辱骂、殴打等手段对村民进行威胁,强行租赁农户土地用于非法采矿。二是私自采矿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遭受严重损失,形成安全生产巨大隐患。该集团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而且没有完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情况下,自2014年至2018年擅自开采石料,动用量合计140154方,价值高达539万余元,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形成巨大安全生产隐患。三是对抗国家机关执法,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集团多次采取辱骂、殴打等手段打击村民举报;通过望风干扰执法,并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使安全生产的隐患无法得到排查整改。


闪电新闻记者 黄健容 冯诗惠 王安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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