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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幼小衔接 小升初衔接班等属超前培训 应被问责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9-02 19:30: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日讯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如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行为,将被问责。

那家长和学生如何理解和界定超标超前培训等行为呢?闪电新闻邀请到了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文杰来进行解读。

苏文杰告诉记者,幼小衔接,小升初衔接班等类似的培训班就属超前培训,这类培训会让学生在不属于下一个学习阶段的年龄,学到下一个阶段的内容,“这样会导致学生入学的时候新生基础状况不一致,也会给老师的教育教学内容带来不好的影响。”对于禁止进行超前培训,苏律师称可以让学生在应有的年龄段,学到该年龄段的知识,同时保证学生有自己充分的空余时间来进行多方面的培养,从而促进各方面素质全面提升。

关于超标培训,苏文杰称,它指的是老师的教学应当符合教育局规定的教学大纲的要求,严禁超出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比如说让低年级的学生进行生僻字的默写,包括数学上面,对低年级的学生进行过分的、难度比较高的题目的教学。”

关于超标超前内容的认定依据,在2020年5月6日,教育部发布了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共涉及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六门学科,其中在语文学科中提到,禁止将生僻字、繁难字作为小学低学段识字与写字的教学内容,在数学学科中提到,禁止在一至三年级教授四位数以上的加减法,禁止抽象概括“总价、数量、单价”“速度、路程、时间”的数量关系等内容。

如果学生和家长在日常教育学习中遇到了超前培训、超标培训以及辅导机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该怎么反映和维权呢?对此,苏文杰律师称,如果学生和家长遇到这些行为,“可以向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反映,然后由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查处和问责。”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陈志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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