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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不正当竞争丨所学知识、经验与技能为竞争单位服务 不简单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8-27 17:26: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7日讯 8月27日上午,山东省高院召开山东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二十周年新闻发布会,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刘晓华发布典型案例选。

刘晓华在会上介绍道,自2001年山东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以来,截止到2020年,山东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8825件,审结96313件,收结案数居全国前列,受理案件类型已经覆盖到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与各种方式的市场竞争行为,涉及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随着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山东法院坚持精品意识,勇于审时度势,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产生了一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社会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其中,4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4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15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36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山东法院妥善审理好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遏制仿冒搭车行为,全面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省法院审理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明确网络接入服务商利用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条件,单独或者与其他网络服务商共同对服务对象的搜索请求进行人为干预,在其他经营者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强行弹出广告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案是全省首例网络接入服务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准确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条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10批指导性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

兖州市量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邹城兖煤明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中,省法院指出一方当事人故意毁损证据、阻碍和抗拒证据保全的,可以推定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利于该方当事人。该案有效地运用证据机制强化了严格保护的法律效果,对解决商业秘密维权举证难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省法院审理的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等诉青岛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马达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指出劳动者在既没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又没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运用自己在原单位学习的知识、经验与技能为其他与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服务的,不宜简单地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规定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防止因不适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范围而妨碍自由、公平竞争。

闪电新闻记者 马锐 冯尚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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