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日讯 近日,烟台莱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赔付的生态修复赔偿金,直接用于海洋生态修复。3万余尾半滑舌鳎鱼,被放流到美丽的莱州湾。
王某某等4人在国家禁渔期出海非法捕捞各类水产品14余万斤。烟台莱州市检察院在对王某某等人提起公诉的同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定被告人赔付生态修复赔偿金。
非法捕捞造成渔业资源损害,增殖放流是目前最直接且行之有效的修复措施。因此,市检察院在对非法捕捞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同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这是莱州市检察院首次实施的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此次增殖放流一共投放了3万余尾半滑舌鳎,能有效地补充海洋生态的渔业资源。
为了保证增殖放流效果,莱州市检察院多次与海洋渔业部门沟通,委托其作出了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并参照水产苗种放流后受敌害生物、环境等因素影响,对放流的品种、数量和时间作出详细预案。本次放流通过对放流水域水质、投放苗种进行采样检测,确保投放鱼苗的成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