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8日讯 《问政山东》今晚播出第102期,山东省文旅厅接受问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国家制定了《非遗法》,省里也制定了《非遗条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富,但在传承保护过程中却面临着一些困难。
左手顶着大钹,夹着卡条,右手打着竹板,半唱半说着警世词调。这就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山东落子。金乡县的张青敏是这一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之所以选择在农田演唱,是因为张青敏的传承场所实在找不到一块空闲的地方。
1999年,张青敏曾在这里办过家庭餐饮业。为了发扬传承山东落子,他在自家饭店搭起表演落子的舞台,使经营和演出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后来饭馆关闭,张青敏失去了重要的经济来源。国家和省里给传承人补助的一年26000元经费,已经承担不了学徒吃住的费用,他只好外出打工补贴家用。之后学落子的人和唱落子的舞台越来越少,张青敏有点心灰意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一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二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那么,当地的主管部门有没有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呢?金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县里没有专门设传承人经费。他虽然是国家级传承人,但这两年落子已经没有资金了。”
在聊城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新郭庄村,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郭太星也很苦恼。郭太星是我国四大名砚之一——澄泥砚东昌澄泥烧制技艺的第13代传人,也是这一技艺的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人。
郭太星烧制的这种玉泥砚以细致的黄河泥渍为原料,就地取材于枣木,烧制温度高,有独特窑变花纹。它脱胎于泥,质地似玉,在国内外颇受喜爱。在传习方面,上海和杭州等城市给郭太星提供了支持,当地给提拱了免费的传习所,参加一些活动也有一些补贴。
但在起源地聊城,这项非遗技艺传承却遇到了困难。郭太星告诉记者:他们收集的制作澄泥的一些东西,包括一些和泥的工具,在这些简陋的场所存放,一直在损坏。他们已经搬过来第五个场地了,下一步也不知道还会不会从这里搬出去,他们从内心里希望有一个固定的场所,进行传习传承。
聊城市东昌府区文旅局作为主管部门能不能给郭太星提供帮助呢?聊城市东昌府区文旅局非遗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是这样回复的:“每个项目都是自己想办法,我们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我们就做挖掘、申报的这些工作,你们说让我们拿着多高的眼光,去帮你们发展去,我们达不到。”
除了没有固定的传承场地,记者还了解到,郭太星虽然拿到了省里给的每年6000元的传承人经费补助,但是区一级却没有给他经费支持。
针对片中反映的非遗传承遇难题的情况,山东省文旅厅厅长王磊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非常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如果非遗消失了,确确实实我们都非常痛心。这样的项目,需要各级政府给予更多扶持。我们现在工作重点,也是把有限的资金向困难的项目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