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6日讯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食品执法行政处罚信息,竹丰源(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因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被罚没款69310元。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七条、第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竹丰源(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做出如下处罚: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310元;
三、没收采购待用的食品原料;
四、处69000元罚款(罚没合计693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