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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结案率92.53%!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公布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成绩单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1-28 11:50: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8日讯 1月28日,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召开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刘万峰发布《济南铁路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于2019年10月1日起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济南铁路运输中院下辖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和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两个基层法院,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济南市区县政府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10区人民政府、2县人民政府和2管委会为被告);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当事人的选择,受理青岛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以两个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

一年多来,济南铁路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转思想、转理念、转作风”,落实省法院“走在前列”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驻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619件,结案1498件,结案率92.53%。其中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38件,审结1217件,结案率为90.96%,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7.4%,平均办案天数为69.82天。济南铁路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47件,位于全省基层法院首位;青岛铁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391件,在全省位列前十,在青岛市基层法院中位列第一位。中院受理行政案件281件,结案率为100%,其中,发回2件,改判4件,发改率为2%,在全省17个中院中处于第2位。中院平均办案天数22.92天,居于全省首位。申请再审案件数50件,无提指发改案件,二审服判息诉率为82.21%。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96件,败诉率24.32%。其中,济南铁路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为216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4.97%;青岛铁路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为80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2.7%,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济南铁路两级法院涉案类型主要集中在征收拆迁、土地管理相关领域。此类案件案情错综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相互交织,当事人长期积累了一些负面情绪,诉求期望过高,实质性化解纠纷难度很大。针对受理案件类型特点,铁路两级法院统筹布局,积极稳妥处理各类纠纷,在服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通过对案件梳理分析,针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存在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违反法定程序问题突出、应诉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对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六点建议:

一是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行政执法的各个阶段均应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基层行政机关是行政执法体系中最基础、执法活动最多,也是最为薄弱的环节,是法治政府建设最为重要的部分。因此,建议行政机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等基本原则,自觉依法依规行使行政职权、履行法定职权、承担法律责任。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起到以上率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切实增强程序意识,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行为是否遵循法定程序、是否做到程序正当,是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方面。从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来看,程序违法是行政机关违法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议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方面强化程序正当意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杜绝漠视程序、遗漏程序、合并程序、点到程序等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严格遵循有关答复期限的法律规定,高度重视程序合法与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杜绝超期答复、不予答复,避免因怠于履行法定职责,造成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产生质疑,影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形象。

三是切实增强证据意识,提高应诉能力和水平。一方面打造专业化、高质量法制团队和应诉团队。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增加执法知识储备。另一方面着重培养工作人员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强化证据意识、责任意识,执法活动中各个阶段中都要注意证据的保存,并严格在举证期限内全面提交证据。

四是切实增强诚信意识,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是社会信用的“定盘星”。树立公正专业的执法形象,促进政府诚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注意政府诚信,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发生,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行政决策不能朝令夕改,并且要严格依法行政,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执法形象。

五是切实增强协作意识,推进府院沟通良性运转。要畅通府院沟通渠道,加强诉源治理。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民生事项、重点工程建设事项,特别是容易形成争议的普遍性、苗头性热点问题形成一致性意见,统一执法和裁判尺度,促进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于源头。要加大审前和解力度,不断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提升做好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重视和解员的选任工作,选任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担任和解员。要健全司法建议回馈机制。建议行政机关加强对司法建议的处理和回馈,认真研究整理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向法院反馈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

六是切实增强担当意识,保证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应诉负责人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实质作用。建议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一方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时法律赋予的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负责人还应提高应诉能力,提前了解案情,尽量由参与被诉行政管理事项的负责人出庭,做到出庭又能出声、出解、出治。

闪电新闻记者 马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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